时下,又到了新一轮教师聘用时期。然而,一些地方的教育部门拟定出来的聘用方案大有搞官本位之嫌。
比如,上级教育部门拟定了一些刚性条款:校长一年加多少分,接下来中层领导多少分(稍微少一些),然后到班主任。留下一些加分权力给各所学校,这时,学校多半先考虑中层领导。比如,中层领导兼任其他职务,其他职务再加一半分数。如果按一年2分计算,5年聘用期就是10分。而拥有许多先进称号、年终职称优秀的领导们获得的机会自然更大些。
至于普通老师,有哪些项目可以加分呢?论文获奖,辅导学生比赛获奖,但切记,这些项目的得分都是有上限的,最多3分,而且奖项还要是省级的。而要在省一级获奖,对于一般的老师来说,这样的概率非常小。
再去看评优评先加分项目,这些领导获得的机会更大些。按这样的方案一算,普通一线老师,是无论如何难以超过领导层的。换句话说,这些地区的教师聘用方案大有官本位嫌疑。
而在教代会上,这样的方案很容易被通过。于是,在学校里占绝大多数的一线老师,工作积极性大受打击。他们在徒叹奈何之余,只恨当年没设法混个领导当当。如果大多数老师带着怨言工作,教学质量可想而知。再说,这样的聘用制度,在领导和教师之间人为地画上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——沟这边,一线教师渡河无望,肯定有人消极怠工;沟那边,领导高枕无忧,工作上也会走向消极。相反,如果制度能够促进领导、老师都有上升希望,在学校形成竞争机制,那么学校的教学质量提升就不愁了。
不过,笔者也了解到,并非所有的地方都是体现官本位。有些地方在聘用时以教学业绩为重。因为他们认为领导的待遇已经在其他方面体现了,不但减少了教学工作量,还在其他工作量计算方面予以考虑了。所以,不能再在聘用方面处处占优。为了体现人文关怀,甚至对一些快退休的老师,尽量在聘用级别上予以照顾,让他们站好最后一班岗,退休后相应地有比较好的待遇。
两相比较,笔者觉得后一类地区的做法比较可取。实施某项制度的目的是激活人力资源,达到奖勤罚懒的目的。因为,一所学校,占绝大多数的是一线教师,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,搞好教学质量,这才是职称聘用的根本。相反,如果职称聘用搞官本位,不但与当初制定这个制度的初衷背道而驰,而且造成的负面影响不可估量。真的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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